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公安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公安局,仁怀市、威宁县农牧(畜牧产业)局、公安局:
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贵州省公安厅关于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农通〔2017〕11号)文件精神,省农委与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开展关于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9月4日—22日,具体检查时间由督查组决定。
二、督查范围
9个市(州)本级及所辖2个县、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具体督查的县由督察组结合实际自行决定,重点督查专项整治开展有示范意义或有待督导加强的地区。
三、督查内容与方式
(一)督查内容:一是各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部署情况(相关文件、宣传材料)。二是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制售病死畜肉及其制品以及屠宰含有“瘦肉精”等违禁物生猪的整体打击情况,对屠宰场(点)的规范化管理以及收贮运环节的查治情况。三是农牧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联席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案件查处、案件移送情况以及相关典型案例资料。四是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二)督查方式: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以及明察暗访等。
四、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共分4个组,具体如下:
第一组组长:罗平
成员:刘英泉雷娟
检查地区:安顺市、六盘水市、威宁县
第二组组长:何传德
成员:姚敏李建忠
检查地区:铜仁市、黔东南州、仁怀市
第三组组长:吴黎辉
成员:吴泽欧仁
检查地区: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
第四组组长:王立新
成员:段宜江虞娟
检查地区:黔南州、黔西南州、贵安新区
五、其他要求
(一)各地要对照专项整治督查内容,认真准备好相关汇报材料以备督查组检查。
(二)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与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交换意见,指出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薄弱环节,责令限期整改。
(三)各组将督查报告于9月25日前交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汇总。
六、联系方式
省农委:姚敏,电话:0851-85284009;
省公安厅:刘英泉,电话:0851-85904250。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公安厅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