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业行业事务管理经费(农垦垦区工作经费)的通知
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业行业事务管理经费(农垦垦区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贵安新区财政局、农水局,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局:
经研究,现将2018年省级农业行业事务管理经费(农垦垦区工作经费)20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行业管理经费”项。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饲料安全生产、农旅一体化建设、茶叶品牌推介、现代农业基本建设等方面。
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管,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县、市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