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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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8-35093
  • 信息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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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农委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农牧发〔20184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拟通过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对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跟踪监测,动态反映各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基本情况,为绩效考核、政策实施、日常监管等工作提供基础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监测项目实施进度

为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理项目实施进度跟踪监测(市、区、特区)畜牧主管部门按季度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进度报送工作,主要项目 2018年度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涉及习水、威宁两个项目县。跟踪监测范围根据中央有关项目支持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实现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的全覆盖监测。

跟踪监测对象包括获得中央资金项目支持的养殖企业、养

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等具体内容见附件1。其中,项目计划部分由项目县管理部门统一填报;项目建设进度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县畜牧管理部门审核。

项目计划信息请于2018622日前完成填报。新立项项目,请在项目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计划信息填报。项目进度信息报送截止时间为每年4月、7月、10月和1月的月末。建设项目完成后,跟踪监测任务自动停止。

二、监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情况

市(州)畜牧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和工作指导,参照《考核办法》要求,督促规模养殖场落实主体责任,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县级畜牧部门要联合环境部门,按照《贵州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达标验收技术指南》要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情况进行验收或核查,出具书面意见,按要求将验收或核查书面证明文件或环评批复文件等扫描上传至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上传书面证明文件规模养殖场个数规模养殖场总数的比例

三、监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跟踪监测对象包括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等三种主体。其中,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有关信息,由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通过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报送(监测内容详见附件2和附件3),县级管理部门进行审核;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有关信息由县级畜牧部门结合行业统计数据报送(监测内容详见附件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将综合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根据全县畜禽粪污产生总量和资源化利用量计算所得。其中,畜禽粪污产生量按照农业农村部样本调查参数自动计算。各县(市、区、特区)畜牧部门要督促规模养殖场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做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信息台账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安装养殖用水监控设备,建立用水台账,并存档备查;要尽快建立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抽样监测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全覆盖跟踪监测。

四、其他要求

(一)规模养殖场标准按贵州公开发布备案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6。各县(市、区、特区)畜牧部门要确保所有规模养殖场在畜禽规模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中完成备案,不留监管空白。

(二)重点对猪、牛、羊、鸡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绩效考核,其他畜禽暂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2017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数据来源于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的,数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714日。

(四)各级畜牧部门要指导规模养殖场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业机构安装、使用直联直报平台移动客户端掌上牧云(企业版),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并做好数据审核把关和实地核查工作,确保数据填报真实、准确。

五、联系方式

省农委畜牧处龚正发  085185284151

张游宇 085185284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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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处理专业机构畜禽粪污治理项目进度表

                  2. 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3.专业机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4. 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5.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产生量测算参数

        6.贵州省规模养殖场标准

                                                                                                                                                2018620

附件:省农委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