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核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核查的通知(黔农委函〔2018〕158号)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仁怀市农牧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通知》(黔环督改办通〔2018〕34号),我委决定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全面核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一)粪污治理未达环保要求的248个规模化养殖场;
(二)36件(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件和省内自查问题。
二、核查内容
(一)未达环保要求的248个规模化养殖场、36件(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件和省内自查问题是否完成整改;
(二)整改完成的养殖场是否保持整改效果。
三、核查方式
省级采取现场核查,填写核查表(见附件1)。
四、核查时间
9月1日-10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核查工作。
(二)各核查组要对照整改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将核查表填好后带回交畜牧兽医局。
(三)核查车辆按省农委有关规定执行,各核查组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六、核查分组
第一组组长:杨忠诚(省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站站长)
核查地区:贵阳市
第二组组长:王元素(省草原监理站副站长)
核查地区:遵义市、仁怀市
第三组组长:陈永艳(省农委畜牧处处长)
核查地区:安顺市
第四组组长:刘祥友(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处长)
核查地区:黔南州
第五组组长:袁旭(省草地技术实验推广站站长)
核查地区:黔东南州
第六组组长:罗平(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处长)
核查地区:铜仁市
第七组组长:唐隆强(省农委动物防检处处长)
核查地区:毕节市、威宁县
第八组组长:孙玉忠(省农委草业饲料处处长)
核查地区:六盘水市
第九组组长:焦仁刚(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所长)
核查地区:黔西南州
第十组组长:孙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核查地区:贵安新区
附件: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核查表
2.粪污治理未达环保要求的248个规模化养殖场清单
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件和省内自查问题清单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