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实施方案的批复 黔农函〔2019〕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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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9-1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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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实施方案的批复 黔农函〔2019〕36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

         各地《2019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实施方案》已收悉,经组织审核,原则同意,现予以批复。

一、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要求,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工作主要包括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创建、测土配方基础工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方面,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

二、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2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渔业增殖放流、耕地质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937号)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测土配方基础工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等。其中,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资金:主要用于示范片建设、效果监测、调查采样化验、田间试验、数据开发利用、社会化服务、物化投入、技术推广服务、宣传培训、施肥机械补贴及项目管理等方面;取土化验与评价经费:市州级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资料收集、田间试验、负责全市耕地质量变更调查评价与统计等,县级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变更调查评价土壤样品采集及分析测试等;土壤墒情监测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墒情监测数据采集、分析、信息发布等;耕地质量监测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小区试验、田间调查、土样采集、分析化验等。

三、加强痕迹管理。各项目县要认真做好相关文件、报告、公示材料、图片等原始资料及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注意痕迹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

四、加强绩效管理。承担单位根据批复要求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各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于1230日前将辖区内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谭克均

联系电话:0851-85286657

附件:1.2019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主要任务及资金补贴环节批复表

                      2.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主要任务及资金批复表

 

                                          20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