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农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省农业农村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农业正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黔农通〔2019〕57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农水局、党工委政治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24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19年度省级农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取得农业系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评审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符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标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组建贵州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正高级评审委员会,对全省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评审。
二、资格名称和级别
任职资格名称: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县乡及以下)。
三、申报及评聘管理
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人才结构、人才引进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发挥岗位聘用的激励作用,原则上按本单位上年度末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的40%,确定当年推荐申报正高级职称的相应人数。实行岗位管理单位中不在编制内的聘用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推荐评审中,要继续适当向经组织选派、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直接为农村脱贫攻坚提供技术服务的人员倾斜,重点突出在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农业产业园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提供农业科技服务和从事特色农产品营销等服务,取得实绩和贡献的人员。对在12个农业产业发展和500亩以上坝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四、申报条件
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
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或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二)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解决农业农村生产中复杂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三)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相应农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并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且任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或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大规模应用;或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发明专利;或主持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主持编写的农业农村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或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2.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3.获国家发明奖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四)外语水平要求与研究员相同。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一)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较为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领域前沿发展动态,能够创造性地解决复杂的实际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
(三)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农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并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且任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得到大规模应用,产生显著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2.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
3.能够指导实施农业农村技术推广的重大工程、计划、项目等,或主持编写的技术推广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技术培训教材等,在本领域被广泛认可;
4.能够为农民生产生活、农村社会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发展繁荣、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四)在指导、培养农业技术推广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指导相应副高级职称人员的工作。
五、申报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查推荐。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市(州)或直管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省直企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以业绩、品德、知识、能力为主要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推荐人选。
(三)资格审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四)全面考核。由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包括专业答辩、职业道德考核等)。通过全面的综合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通过人选,获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者方可通过。评议过程中,不参加答辩者,取消其评审资格。
六、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的材料要求规范、清晰、齐全,手续完备,不得漏项。需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盖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推荐部门报送的材料
1.各市(州)农业部门、各单位推荐报告1份。报告应包括申报人员分类、推荐及公示情况等内容。
2.《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确认表》(附件1)1份。按单位类别和专业填写,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同时提交Excel电子文档。
3.《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2份(申报部门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此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逐项填写,以A3纸打印,需加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Excel电子文档。
4.《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3)由申报人员按照备注中的说明逐项填写,其所在单位审核后,同时加盖基层单位(申报者所在单位)和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效。此表一式3份(1份放在推荐人选材料档案袋;其余2份由推荐部门报送,按照编号排序以小长尾夹夹住,无需装订),内容控制在1页内,以A3纸打印,同时提交Word电子文档。
5.《破格评审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附件4)一式3份,由推荐部门报送2份,另1份放在推荐人选材料档案袋中。本表仅在破格申报时使用,由破格申报人员所在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注明破格类型,申报人员具备的破格条件以及所在单位意见;加盖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章,同时提交Word电子文档。
(二)推荐人选报送的材料
1.《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5)一式3份,均由申报人员填写,需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提交Word电子文档。
“单位推荐意见”栏,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填写,注明申报人员外语考核情况(考试合格、考核合格或免试)、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以及单位推荐意见。
“呈报单位意见”栏由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详细填写。
2.《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选信息表》一式3份。填写后用A3纸打印,同时提交Word电子文档。
3.《破格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3份。
材料2、3按顺序以活页形式使用小长尾夹夹住。
4.附件材料一套(统一使用A4纸复印)
附件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在封面、目次页加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附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指符合申报资格学历,若取得年限或学历不够,需提供前一个学历证明;
(2)现任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有姓名和日期的两页);
(3)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最近一个聘期);
(4)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考核合格情况或免试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6)成果奖励等其它证书(复印件加盖申报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论文或著作(复印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
(8)代表性作品1-2件。
送评材料要准备齐全,按要求装订成册,便于资格审查;各类复印件上要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代表作如果体积过大,可拍摄照片代替,并加以文字说明。
(三)其他报送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对推荐上报人员的有关情况及材料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以确保真实性(上报材料时需附公示证明)。同时提交包含以上材料的电子光盘1张(申报者学历证书等附件除外)。
2.推荐人选提供材料均用档案袋封装,在档案袋正面和袋底注明推荐单位、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农学、畜牧等)、联系电话。
七、有关事宜
2019年度报送评审材料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5日,以市(州)及省直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报送地点: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613室(贵阳市云岩区延安中路62号)。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271号)要求,请各地各单位在评审材料送交前,将评审费统一电汇到省农业农村厅(注明申报人数及交费项目),凭电汇单(单位在贵阳市的可凭银行进帐单)与评审材料一并交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未交纳评审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收款单位: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账户名: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
账 号: 23-113001040002240
项 目:农业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费
评审工作结束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评审通过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退回,逾期作销毁处理。
联系人:徐倩、文骞 电话(传真):0851—85283647
附件:1.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确认表
2.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一览表
3.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信息表
4.破格评审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
5.贵州省农业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