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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9日 17:42  字体: 文字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执法监督处)  作者:法规处 访问量:294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2-793477
  • 信息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9日
  • 文号:
  • 是否有效:  否
  • 信息名称: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度《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329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以及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宪法》和涉农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领导干部依法正确行使权力,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进一步依法强化农业农村基础地位,规范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依法行政取得新进展。

四、行动计划

1.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全省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工作实际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普法责任清单》《贵州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申报指引》,3月底前将普法责任清单在厅网站上进行公布,做到普法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结合全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组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专家组,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种子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培训,确保示范户线上线下集中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

3.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宪法、民法典等内容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集中学习培训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积极组织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法治培训、学法考试,确保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法宣办等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通过宣传栏、宣传展板等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4.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23”中国农民丰收节、“12.4”国家宪法日、宪法进农村等主题普法宣传和法律六进活动。组织专家组和八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开展普法宣讲活动。

5.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少于4个执法或普法信息,发布以案释法案例不少于3个。利用厅驻省政务服务窗口开展普法宣传,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互动交流。

五、责任领导

省农业农村厅胡继承副厅长牵头负责普法工作。

六、责任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具体负责普法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章和、刘颖, 电话:85863205, 电子邮箱:964260488@qq.com

八、普法实效评估

开展普法评估和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并报省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