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农业农村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农业农村系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三农”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质量,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根据《条例》规定,结合我厅职能职责,及时主动公开机关职能、重点领域、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方面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准确性、重点性、有效性、便捷性。全年在厅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831,网站总访问量达1456172人次,总浏览量2366800次,日均访客数4620人次,日均IP1736个。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要求,坚持“每日查看、一周内回复、满意度100%”的标准,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分析研判申请较为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将适合主动公开的信息转为主动公开。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主要涉及贵州省农业农村发展概况、农机购置补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保险费补贴、用化肥施用量、主要畜产品及饲料价格、大豆油产量和豆粕产量年度数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其中,予以公开的15件,不予公开的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或没有现成信息的13件,部分公开信息的2件,不予处理信息9件。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通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明确公开的信息要素、格式规范,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和时效性,推动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和厅门户网站栏目一体建设、协同发展。至12月底,共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并同步报送至省政府办公厅。解读各类政策18条次,参加在线访谈1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
(四)平台建设。加强平台数据流量分析,明确专人负责厅门户网站运行维护,聚焦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不断优化厅门户网站栏目,对发布信息进行梳理分类,提高获取信息的便利性。大力发挥“两微一端”作用,加强与新华社、央视贵州站等中央媒体协调沟通和深度合作,加强宣传引导,展现“黔农”风采,全年各平台媒体发稿量超过2000条,新华每日电讯整版报道贵州特色产业、贵州日报整版报道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技人员揭榜挂帅工作。将两微一端和抖音、快手平台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全年发布短视频2658个,新媒体平台推送信息5686条。
(五)监督保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向厅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二级目标考核范围。举办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宣传思想及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明确全年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4 |
规范性文件 |
2 |
1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8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1 |
4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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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1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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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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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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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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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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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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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3 |
1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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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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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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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9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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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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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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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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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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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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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1 |
4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更加标准、模式更加规范、质量有所提升,但仍存在对“三农”工作相关政策发布解读方式方法不够多元、网上政民互动渠道过于单一、政策文件更新滞后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全面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强化政策解读内容的效率和质量,提升依申请公开、厅长信箱留言工作效率,更加聚焦群众关注的重大改革举措、重大产业发展、重大民生关切、重大政策安排等信息公开,拓宽互助交流渠道,紧扣“省之大计”传递“黔农”好声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月31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