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农委2017年政务公开 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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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省农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农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省农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2017年,省农委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农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黔农发〔2017〕11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健全公开机制,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以政务公开助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一、明确公开重点

    1、围绕产业扶贫、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计划处、能源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2、把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各类清单都要及时公开晾晒,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法规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3、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每周发布地利、金土地等重点批发市场价格信息。 (责任单位:市场处)

    4、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责任单位:农经处、财务处、种植业处、畜牧局、农机装备处、渔业处、农产品加工处、科教处)

5、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程序、方法,农户摸底权属调查表,农户承包地块数、承包地“四至”、面积等信息进行公示,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责任单位:确权办)

    6及时公开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获得农业部认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信息。公布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品牌目录。(责任单位:质安处、市场处、质安站、质检中心、绿色食品中心)

    7、围绕推进智能制造业发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调动企业和科研人员参与新旧发展动能续转换的积极性。(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单位)

    8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

9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舆情反映,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

10、及时向省政府新媒体平台提供信息公开工作稿件报送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宣传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11、每月5日前将上月度形成的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责任单位:财务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12、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在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文公开。办理建议提案总体情况、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要纳入公开范围。(责任单位: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单位

13、自2017年起,各部门、单位在制发文件时,文种为公告,文号为“黔农发”、“黔农办发”、“黔农计”、“黔农财”的非涉密文件,公开类型为“此件公开发布的,印发当日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对2008年以来相关文件进行清理,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

14、及时回应处置省网信办转办并要求我委反馈信息或进行关注处置的政务舆情,回应内容做到言之有据、有的放(责任单位: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单位)

二、健全公开机制

15、全面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建立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推行非公开信息目录管理,稳步有序拓展公开范围。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责任单位: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单位)

 16、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让更多公众参与到意见征集中来。对于征集到的意见,吸收采纳情况要向公众公开,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重大决策正式出台后,要将决策文本与征集意见情况和政策解读情况相关联,方便公众查阅。(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单位和信息中心

17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对省农委出台或提请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要结合实际深入浅出地进行解读,不得以转载上级解读材料或新闻媒体报道代替自身解读。(责任部门:相关部门和单位)

18、健全完善新闻信息发布制度,自2017年起,每年自主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新闻吹风会等不少于4次,主要负责人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宣传处、办公室和委相关部门、单位

19、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落实《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办法》,选任新闻发言人和新闻助理,组建团队,主动履职,确保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宣传处)

20、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进一步增强回应针对性,不得以转载工作动态、新闻报道、评论文章等充当回应内容。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其他政务舆情48小时内予以权威回应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传处和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平台建设

    21、强化对委门户网站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推进门户网站集约化,积极将委门户网站迁移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责任单位:信息中心)

    22、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定期对委门户网站申请渠道开展检查测试,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公文信件流转流程,确保公众申请得到及时受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办公室)

23、优化公开平台栏目设置,明确栏目定位,避免同类信息在不同栏目进行发布,影响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效率和体验。健全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让公众能够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单位

    24、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责任单位:宣传处、市场处、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单位

    25、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与协调联动,通过委门户网站等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权威信息的同时,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宣传处和相关部门、单位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省农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本工作安排,对承担的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落实计划、推进方案,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组织保障;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将任务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确保每项任务都有人负责、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