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贵州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贵州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贵州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近年来,我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机构减弱、人员减少的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影响了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和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制约我省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为理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明确机构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活有人干、事有人管,按照中央、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编办联合印发《贵州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二、制定贵州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动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工作通知》(农办牧〔2022〕4号)等文件。
三、贵州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一)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体系。要求各地进一步优化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把动植物疫病防控职责全面落实到各承担单位,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履职整体效能。县级要结合实际设立乡镇动物检疫点或区域动物检疫点。
(二)配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力量。要求各地科学合理配备动植物疫病防控人员,加强动物防疫、植保植检工作力量。确需增加编制的,优先从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调剂,如确实无法满足的,可根据实际,因地制宜,通过跨部门调剂等方式加以保障。
(三)充实动植物疫病防控专业人员。要求市、县两级根据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特点,在相应机构中设置与职责任务相匹配的动植物防疫岗位,岗位主要为专业技术岗。明确人员借调、配备村级动物防疫员和村级植保员、社会化服务等事宜。
(四)提高动植物疫病防控人员专业能力。明确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基层人才储备,适度提高中高级职称比例。将职务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植物防疫人员倾斜。完善逐级培训机制等。
(五)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加强与同级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明晰承担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机构(动物卫生监督)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定位、健全县乡联动机制、严格执行监测预警和疫情分级响应机制等事宜。明确将下乡进村服务的工作量和实绩作为专业人员考评的主要指标,其中县级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三分之一时间下乡服务,乡镇动植物防疫人员每年不少于二分之一时间进村服务。
四、贵州省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9月上旬完成总体任务;9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委编办;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