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以草抑草和种养循环农业现代化绿色发展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贵州省以草抑草和种养循环农业现代化绿色发展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1月27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贵州省以草抑草和种养循环农业现代化绿色发展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黔农办发〔20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推动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要求,结合前期茶园种草、养殖场周边种草实践探索经验,为固化以草抑草生物防治和种养循环粪污治理新路径模式与技术路线,特制定此试点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产业选择。选择产业规模大、产值高、产品品牌影响力强的茶叶产业、蔬菜产业和水果产业,聚焦“生态为根、农艺为本、生防为先”理念,试点以草抑草示范茶园、果园、菜园。选择粪污产生量大、产值贡献率高、产品保供作用强的生猪产业,以“粪污还田、产出利用、循环可持续”为导向,试点种养循环示范养殖场。
(二)试点区域与规模。根据各特色产业试点工作意向,结合区域发展基础和主体培育情况,在湄潭等18个县(市)试点11000亩茶园以草抑草示范种植;在乌当区试点500亩菜园以草抑草示范种植;在威宁等3个县试点2500亩果园以草抑草示范种植;在松桃等5个县试点9个生猪养殖场种养循环示范养殖。
(三)模式固化。通过试点建设组织方式、要素保障、效益测算等,提炼茶园果园以草抑草生物防治模式做法,总结生猪养殖场种养循环粪污治理路径策略,集成技术路线和总结模式并在全省推广。
三、支持方式
试点建设以物资补助方式为主,茶叶、水果、蔬菜产业均根据试点规模支持草种,生猪产业根据种养循环建设支持草种和其它生产物资。物资补助直接到县到点。
四、工作要求
(一)方案编制(1月25日—2月20日)。各试点县(区、市)根据试点建设规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附表2),方案要明确实施主体、规模面积、进度安排、预期成效及保障措施等,于2月12日前报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送各相关试点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统一批复实施。
(二)物资调拨(2月—3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省草地技术试验推广站统一采购草种等物资,根据各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实际需求,直接调拨物资到相关县(市、区)。各试点县(市、区)在报实施方案时,明确1名物资接收人。
(三)牧草播种(3月—4月或9月—10月)。结合试点实施地块,由各实施主体对土地进行翻耕等前期准备,确保物资到位后迅速播种。根据不同牧草品种特性和种植技术需求,采取条播、撒播等方式在茶园、果园、菜园、养殖场周边等区域播种。
(四)草地管护(5月—次年5月)。牧草播种后,各实施主体在相关单位指导下,对试点区域进行科学管护,定期查勘牧草和作物生长情况,有序刈割。在果园,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采取划区分片方式进行畜禽轮牧。
(五)经验总结(次年11月1—30日)。由各试点工作组对试点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性效益测算与经验总结,集中交流做法,形成文字材料。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以草抑草和种养循环农业现代化绿色发展试点政策咨询电话:0851-83852036
http://nynct.guizhou.gov.cn/zwgk/xxgkml/snwwj/qnbf/202205/t20220530_74436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