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4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7月1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贵州省2024年蜂业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依据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6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4〕502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发展目标
以良种化、标准化、产业化为重点,转方式、补短板、强基础,支持完善一批养蜂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典型,探索建立养蜂业提质增效、产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中蜂良种繁育场5个、推广中蜂良种蜂王5000只,建设“双箱体”浅继箱成熟蜜生产示范场99个,建设成熟蜜生产加工线2条,培育推广2个成熟蜜品牌,示范县产值增长5%以上,稳步提升我省蜂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实施区域
开阳县、务川县、凤冈县、德江县、黄平县等5个县。
四、补助对象
80群以上中蜂养殖规模场、专业合作社、企业及产品加工企业等经营主体。
五、实施内容
结合我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滞后、蜂场建设及蜂产品加工标准化程度低等问题,实施内容包括中蜂良种繁育、标准示范蜂场及成熟蜜生产加工线建设。提高蜂群群势、抗病能力及产卵能力,提升养殖场基础设施条件和标准化繁殖水平,开展中蜂“双箱体”浅继箱成熟蜜生产,推动中蜂养殖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蜂蜜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设。
六、补助方式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蜂场和成熟蜜生产线建设,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其中每个良种繁育场补助资金10万元,每个标准示范场补助资金3.6万元,每条生产线补助资金46.8万元单项建设内容补助资金不超过50%。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管理。项目县结合财政下达资金规模和本县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关键环节跟踪监管。切实抓好推广蜂王、示范蜂场台账登记,确保基础信息准确、可追溯。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应督促指导项目县每月25日前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有关情况,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省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站。
(二)强化指导服务。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省、市联合建立“行政干部+技术专家”对项目县包保责任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县统筹抓好项目实施、基础信息平台建设、专家组跟踪技术指导、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切实让广大养殖场(户)全面知晓政策补贴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养殖场(户)提升现代化养殖水平。
(三)强化资金监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发展休闲农业;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它财政资金有交叉重复。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追回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县资格。
(五) 加大宣传引导。各项目县要及时总结蜂业质量提升经验,提炼推介典型模式和成功案例,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政策成效,用鲜活事例和数据宣传促进养殖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贡献,凝聚行业内外共识,推动蜂产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蜂业质量提升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0851-85866439,0851-83853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