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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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3941464
  • 信息分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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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2021年度全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好中央的惠民惠农政策,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快补贴发放进度,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根据省财政惠农补贴监管系统数据显示,到202111月4日,全省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率为48.66%,各市(州)发放进度为,贵阳市98.14%、黔西南州95.4%、贵安新区68.06%、六盘水市63.8%、黔南州55.47%、黔东南州52.83%、毕节市39.21%、遵义市33.37%、铜仁市32.24%、安顺市8.16%。各市(州)要督促县级,及时核实和调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应发数,加快补贴发放进度,2021年12月底,各县级补贴资金发放率必须达到90%以上,让群众满意。

二、继续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后续工作,提高颁证率

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已开展的农村承包地暂缓确权等情况摸排工作,督促各县级加快确权信息数据的纠错进度。各地要针对因各种原因暂缓确权和已确权未颁证的农户,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相应的补贴发放办法,确保这部分拥有承包权、土地正常生产经营的农户能够享受补贴。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摸排情况对县级进行抽查。

三、规范发放程序,严格核实数据

各地要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两级张榜公示制度,在村级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乡镇级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留影像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工作,严格确定发放范围,既不能随意扩大、也不能人为压低,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把补贴核实和发放工作做实做细。

四、加强补贴监管,强化督促检查

市(州)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县级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资金兑付是否及时,补贴范围、补贴面积与农户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清册是否公开,补贴程序是否完善等;省级将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耕补资金的监管,严防“跑冒滴漏”,2021年12月31日前,对县级的耕补发放工作进行抽查,发现有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失职、违纪的个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究。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