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简报(第6期)
省农委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工作简报
第6期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省、州农委网箱督查组到天柱县督查指导工作
● 省、州网箱督查组到册亨县开展网箱整治督查工作
● 播州区三项举措强化“网箱整治”缔造“播州速度”
● 锦屏县网箱拆除工作即将进入高峰期
● 册亨县网箱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省、州农委网箱督查组到天柱县
督查指导工作
2017年11月15日,省渔业局刘有明局长、杨衡科长,州农委党组成员、总畜牧师潘成辉,余远睿科长一行,赴天柱县开展网箱养殖整治督查指导工作。在天柱县政府大楼三楼会议室,刘有明局长组织召开了网箱养殖治理整治督察工作会议。
会上,省渔业局刘有明局长就当前全省网箱养殖清理整治情况作了全面介绍,并就黔东南州近期以来网箱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予以通报:截止到11月12日止,黔东南拆除网箱总面积475.39亩,较上周新增拆除面积175.84亩,其中锦屏新增165.55亩,剑河县新增9.09亩,天柱县新增1.22亩。虽然黔东南州各县前期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网箱养殖整治工作,但总体来说工作不尽人意,存在具体工作措施不力,力度不够,工作进度缓慢,未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尤其是天柱县网箱拆除补偿补助方案,网箱清理整治经费没有安排具体人负责,资金迟迟没有得到落实,导致网箱清理推进工作不能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意见,省、州网箱整治工作方案序时推进。
会上刘局长要求:一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现有工作机制,确保机制有力和推进顺畅;二是必须尽快出台网箱拆除补偿、奖励方案,三是尽快筹措资金,将资金落实到位,保障网箱拆除农户的资金兑现。2017年12月31日底前完成网箱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天柱县人民政府县长吴绍东针对天柱县网箱清理整治工作存在的诸多问题表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省委、省政府对网箱整治整改的精神,县政府将义不容辞,照单全收,尽管目前困难很多,但也要想尽一切办法,筹措到足额资金,完成整治任务,保证在2017年12月31日底前全部清理拆除库区网箱。
省、州网箱督查组李准、项祖陪一行到
册亨县开展网箱整治督查工作
11月16日,省渔业局副局长李准、州畜牧水产局副局长项祖培一行5人到册亨开展网箱整治督查工作,了解、督查册亨县近期养殖网箱整治进度情况。册亨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茂、副县长王国杰和县网箱整治专班人员向网箱督查组作了专题汇报。
会议上,王国杰副县长代表册亨县人民政府重点围绕我县网箱整治队伍建设情况、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筹措、存在困难和下一工作打算向督查组作了详细汇报,强调要加强网箱整治调度、压实整治责任、及时兑现补助资金和严格奖惩等方面着手加快我县网箱整治进度,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我县网箱整治工作。
随后州畜牧水产局项祖培副局长对我县网箱整治决心强、措施具体、完成时间具体和筹措资金力度大表示赞许。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找到突破口,将网箱整治作为攻坚战来抓落实。
会议最后,县人民政府张茂县长表态网箱整治工作组及涉及乡镇人员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环境整治(网箱整治)同金融风险防范、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同等大事来抓;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前期整治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网箱整治工作近期要有一个巨大的提升;三是要加班加点加速推进,白天搞现场拆除,晚上走村入户做思想工作;四是要严格落实奖惩措施,网箱按时间自行拆除的要马上进行公示兑现,并依法打击网箱拆除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并请督查组一行放心,保证按时网箱拆除任务,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将自愿接受处理。
播州区三项举措强化“网箱整治”
缔造“播州速度”
为加快“网箱整治”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域内网箱的拆除和渔民的后续转产上岸工作,播州区采取三项举措,加快了“网箱整治”拆除的决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缔造了“网箱整治”拆除的“播州速度”。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一是启动落实“快”。去年10月起,就开始谋划网箱养殖清理工作。省农委整治方案下发后,播州区及时召开网箱养殖整治工作动员会,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了《乌江库区、构皮滩库区网箱养殖整治通告》。二是机构设置“高”。成立了书记、区长任双组长,区四家班子相关成员任副组长,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箱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农牧、交通、水务、公检法司等部门抽人组建了网箱养鱼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三是方案制定“实”。聘请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对5个镇398户渔民网箱及设备设施进行第三方评估。聘请贵州大智汇决策评估咨询服务公司对网箱养殖整治工作进行风险评估。结合“两个评估报告”,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广泛听取渔民意见,制定了播州区网箱养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网箱及设备设施奖补方案、渔民上岸就业创业转型转产扶持方案,明确了整治范围、整治步骤、奖补标准、扶持措施。
二、分类施策,兑现奖补。一是定时间节点。将网箱养殖整治工作划分为宣传调查、公示、网箱拆除和验收巩固、产业扶持四个阶段,确保2017年底全面完成,顺利通过省、市验收。二是定奖补标准。针对区内网箱养殖户的现状,将补偿对象确定为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有证超面积的、无证养殖的3大类,分别按100%、70%、60%补偿标准,实行货币化补偿。三是定工作程序。整个网箱养殖整治工作,按照公示取缔方案—统计登记—公示—签订协议—拆除—支付奖励补偿的程序进行,通过实地统计,对网箱和设施等调查内容经实施单位、被取缔对象共同确认,认真核实,对统计结果进行公示,核对无误后,签订补偿协议,报区网箱养殖综合整治办公室备案,据实、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补偿。
三、疏堵结合,扶持转产。一是抓职业培训促上岸就业。围绕山地特色农业、乡村旅游业、新型工业、城镇化建设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实际,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和资金,通过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充分运用就业扶持政策帮助实现就业。目前,已为自愿转产渔民安排就业岗位200余个。二是给担保贴息促自主创业。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积极鼓励乌江流域(播州区水域)渔民上岸人员自主创业,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最高可给予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目前,已帮助养殖户贷款300余万元。三是定扶持政策促转产转型。积极引导上岸网箱养殖户发展产业,鼓励发展温氏一体化养殖产业、池塘内循环微流水养殖、“稻+N”生态工程、流水养殖、休闲渔业等优良产业模式,实行一次性补助、贷款与贴息补助、国家政策性补助,确保渔民上岸后生活有保障。比如,对发展池塘内循环微流水养殖项目的,予以每个养殖槽15000元的标准据实补助。目前,已邀请重庆水产研究院帮助渔民在乌江镇坪塘村规划设计22个槽的池塘内循环微流水养殖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出鱼110吨。
以上三项举措的实施,为播州区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域内网箱的拆除和渔民的后续转产上岸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坚强保障。缔造了网箱整治”拆除的“播州速度”据悉,播州区共有网箱养殖户398户面积75.3万平方米,自5月份取缔工作开展以来,已送达网箱限期拆除通知书184份,签订自行拆除协议392户,已拆除324户,面积62.9万平方米。
锦屏县网箱拆除工作即将进入高峰期
经过前期的摸底调查、实物公示、价格评估、民意调查、动员拆除等一系列工作后,锦屏县网箱拆除工作即将进入大规模拆除阶段,但如何大规模拆除同时保证安全及工作进度又能防止二次污染一直是阻挠和困扰网箱拆除工作的难题。11月10日,锦屏县委县政府召开网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网箱拆除高峰期集中拆除及钢管废弃物处置问题。会上明确了拆除办法和处置方案。一是拆除办法,由乡镇宣传动员辖区渔民,达成拆除意向,将愿意拆除网箱的渔民名单提交自县网治办,在县网治办监督见证下乡镇和渔民签订网箱拆除协议和拆除移交清单。然后由县网治办组织专业拆除队伍拆除该户养殖网箱,并将养殖钢管和废弃物资统一运送到三板溪码头交给网治办验收;二是钢管处置,渔民必须售卖所有拆除钢管,钢管由县组织竞拍拆除钢管的统一单价,竞拍胜出单位对所有钢管进行统一收购;三是废弃物处置,由县里组织邀标,中标单位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解决了集中拆除和废弃物处置问题,锦屏县网箱整治拆除工作将迎来高峰期。接下来,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加快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让拆除队伍收购回收单位及早就位,保证高峰期的网箱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网箱拆除工作按计划快速推进。
册亨县网箱整治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继10月31日和11月11日出台《册亨县网箱整治明白卡》和《册亨县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龙滩库区、平班库区册亨水域的通告》等相关网箱整治政策措施后。册亨县按照省、州网箱整治督查组整改要求,加强网箱整治工作调度,配强网箱整治工作队伍,将政策措施宣传到位,落实到位,获得了广大的网箱养殖户的认同配合。
县网箱工作专班及涉及乡镇人员按照“勘验—确认—拆除—验收—公示—兑现补助”的流程白天组织养殖户自行拆除超规划(禁养区)养殖网箱,切实做到自行拆除的养殖户完成一户及时兑现一户。晚上召开工作调度会,解决网箱整治工作中的新问题和总结好的做法,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快推进网箱整治进度。11月16日至11月19日期间,册亨县网箱拆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仅四天时间,册亨县龙滩库区完成网箱拆除面积423.78亩,平班库区完成网箱拆除面积4.58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