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督促指导贵州省网箱养殖清理取缔工作
2017年8月1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委、省政府反馈意见要求在2017年12月31日前乌江、珠江、清水江干流重点库区网箱减少至6718亩规划范围内。省农委照单全收,立即行动,制定网箱整改方案逐级上报并得到批复,2017年12月底,乌江、珠江、清水江干流重点库区网箱减少至6718亩规划范围内。
2018年4月24日,中央第四巡视组提出要在5月15日前将乌江干(支)流、珠江干流、清水江干流网箱养殖全面取缔。省农委广泛动员,督促7个市(州)的25个县分别制定网箱养殖拆除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配齐工作专班,调剂经费支持,全面开展拆除工作,共拆除网箱养殖3935.53亩,100%圆满完成中央第四巡视组的督查要求。
通过两次整改,乌江干(支)流、珠江、清水江干流网箱养殖全面取缔,得到中央第四巡视组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