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关于拨付畜牧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黔农财〔2015〕154号)
省农委关于拨付畜牧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
省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省草地技术试验推广站、省威宁高原草地试验站:
根据畜牧生产实际和你们报送的申请,经研究,决定拨付省级财政结转资金292.32万元,用于支持开展实验室维修改造、草地围栏建设、种羊生产补助等,请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增加项目支出年初结余(转)。
该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财政资金规定的使用范围,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相关实施单位要强化项目建设痕迹管理,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与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要明确专人加强项目财务、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相关实施单位于2016年5月30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省农委。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龚俞0851-85285529
肖冀霞0851-85283228
附件:省级畜牧项目补助经费安排情况表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