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下达农业部2013年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的通知(黔农财[2013]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的通知》(农财发[2013]28号),现将2013年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资金分配表),主要用于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疫情的监测与防治等方面。请列入2013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有关资金使用要求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一)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和信息上报任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购置专用设备(信息采集与录入设备等)、专用材料(农药、诱剂、黄板等)、开展监测工作的资料印刷及技术培训、会议等支出补助。
(二)疫情监测与防控及马铃薯癌肿病协作组任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购置专用材料(农药、诱剂、黄板等)、开展监测工作的差旅、技术培训、会议和委托业务、咨询等支出补助。
(三)农区鼠情监测与灭鼠示范任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购置专用材料(鼠药、鼠夹)、开展监测工作的差旅、资料印刷及技术培训等支出补助。
(四)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任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购置专用设备(施药器械等)、专用材料(农药等)、维修(护)、差旅及技术培训等支出补助。
(五)绿色防控示范任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中购置专用设备(太阳能杀虫灯等)、专用材料(农药、诱剂、黄板等)、维修(护)、差旅及技术培训等支出补助。
二、资金账目管理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设置“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明细账(财务核算实行统一管理而不单独建账核算的单位,应建立辅助备查账),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专款专用,合理列支相关费用。项目主管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其他要求
各地接通知后,请速将收款单位、开户行、帐号(不再需要收款收据)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省植保植检站,以便统一办理。请于2013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项目内容和经济分类进行分析)报送省农委(财务处和省植保植检站)。
联系人及电话:
谈孝凤0851-5280802tanxf@263.net.cn
唐建锋0851-5284659(传真)sunnyyin@263.net
附件:2013年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资金分配表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