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事务经费的通知(黔财农【2013】77号)
相关市(州)财政局、农委、畜牧水产局,相关省直管县财政局、农牧(农业、农村)局:
为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能够切实发挥执法护农作用的示范窗口单位,抓好队伍建设、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努力适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促进我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健康发展的形势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事务经费下达给你们(见附表),请列入201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0“执法监管”。
该经费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窗口创建和执法能力建设所需执法检查用便携式上网电脑、便携式复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装备,以及创新执法机制所需经费,以确保重点区域、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目实施单位应设立专账、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联系人:省农业执法总队陈蕾
联系电话:0851-5285859
附件:2013年农业综合执法事务经费安排情况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