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财政畜牧业发展资金(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4〕163号)
各相关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农业委员会(农牧局),省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站:
你们编报的2014年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地方畜禽品种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审查,现将项目建设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表),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6“技术推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一次性补助资金。项目承担建设单位补助经费各为20万元。由企业、养殖场承担建设的,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即由项目承担建设单位先行垫资建设,待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县级财政、畜牧部门将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截留、挪用。项目建设未通过验收之前,不得预拨项目资金。
二、各级财政、畜牧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专人做好项目实施过程、资金使用管理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涉及政府采购的,遵照属地管理原则,按相关程序办理。
三、各级畜牧主管部门务必抓好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管和督查,市(州)级畜牧主管部门为项目建设监管单位,县级畜牧部门为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督促好项目各项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并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市(州)、畜牧主管部门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辖区内的项目建设总结报省农委。
联系人: 李雪松 电 话:0851-5284295
邮 箱:lixs1977@163.com
附件:1、贵州省2014年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资金安排明细表
2、贵州省2014年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资金安排明细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