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委 关于下达2014年省级财政动物疫病防控(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兽药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的通知(黔财农〔2014〕135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及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下拨2014年省级财政动物疫病防控(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兽药质量监管)专项补助经费160万元给你们(具体经费详见附件)。请列入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
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经费主要用于兽药抽样检验、兽药残留监测;兽药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召开兽药监管会议、开展专项整治和兽药GSP技术认证。各市(州)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按照省农委年初下达的抽检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年抽样任务;检测单位将每季度抽检情况上报省农委(兽医医政药政处)。同时,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附件:1.2014年省级财政动物疫病防控(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兽药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14年省级财政动物疫病防控(兽药及兽药残留监测、兽药安全监管)专项补助经费表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