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业行业管理经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农民收入负担监测、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的通知
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农业行业管理经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农民收入负担监测、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委,贵安新区财政局、农水局,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工、农水、农机)局:
经研究,现将2018年省级农业行业管理经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农民收入负担监测、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39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2“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经费333万元,主要用于整县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试点建设,由播州区按照整县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试点建设方案用于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建设,发展绿色高效生态农业。
二、农民收入负担监测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及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整理、培训等。
三、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经费15万元,主要支持农村固定观察点继续承担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任务。
四、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和痕迹管理,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项目建设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项目建设单位、县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委。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表:2018年省级农业行业管理经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农民收入负担监测、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安排情况表.xls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财务处:党先林 0851-85281757
省农村能源管理站:胡云芝 0851-85282276
省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周娅莎 0851-85283345
省农业区域经济发展中心:魏琨 0851-86571434
省财政厅农业处:马千千0851-8689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