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1〕74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2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下达你们(见附件1),请收入列2021年“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
二、粮改饲资金主要用于关岭、凤冈、德江等17个牛羊产业重点县,平坝等5个非重点县和开阳1个奶业县优质饲草料收贮和新建青贮窖补贴;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凤冈、德江、关岭及六枝特区扩大基础母畜产能、推进品种改良、扩大饲草料供给、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不断提升牛羊肉综合生产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等;生猪良种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开阳、修文、播州等24个县(市、区)推广人工授精技术,积极支持养殖场(户)购买优良种猪精液,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等相关支出。
三、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对于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方案被整合用于其他项目的资金,绩效目标对应的指标按被整合资金的额度相应调减,不再考核该部分对应的任务完成情况。该项资金中,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为指导性任务。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农业相关转移支付“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10号)要求,约束性任务资金必须足额保障,不得用于其他任务支出。
四、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一并下达县级资金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于2021年12月10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罗玉洁 0851-85280971
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 葛 磊 0851-85285075
省财政厅农业处: 赵 颖 0851-86892514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8日
附件1: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粮改饲、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生猪良种补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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