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
黔财农〔2022〕27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2〕1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380.08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你们,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流调、净化、疫情处置、人员防护、应急物资采购、畜禽标识采购、检疫监督、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等工作。
二、按照《贵州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20〕251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将资金支付给最终收款人。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各市(州)要加强对相关县的督促指导,做好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并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2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2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12日
附件2:2022年省级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