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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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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2-3257620
  • 信息分类: 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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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 (第二批)的通知

黔财农〔2022〕150号


各市(州)、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2〕1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1500万元下达你们(详见附件1),请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19防灾救灾”。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主要用于今年5月份以来农业自然灾害(干旱、洪涝)恢复生产补助,特别是用于近期抗旱救灾工作,帮助受灾程度重的地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实施细则》(黔财农〔2020〕290号)要求,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行为,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将资金支付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平台公司账户和共管账户。做好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或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2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安排情况

2.2022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2022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2年省级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二批)绩效目标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