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问题线索征集启事
2026年7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联社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安排开展进一步规范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综合整治行动。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兽药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问题线索包括:主要情况、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及线索提供人联系方式。
行动时间:2026年7月至2027年3月
受理电话:0851–85280244
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邮 箱:gzstzc@163.com
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兽药生产环节。生产企业或“黑窝点”非法生产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等。兽药、饲料、人工钓饵(含人工窝料)、调水用品中添加违禁药物、非法添加其他药物。
二、兽药经营环节。经营企业(门店、网店)违规销售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假劣兽药,未规范建立销售台账、不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无资质、超资质范围线上、线下销售兽药。“忽悠团”、游商走贩兜售假劣兽药。
三、兽药使用环节。养殖环节违规使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等,不规范建立用药记录和不遵守休药期,将农药用于养殖环节等。
附件:禁停用兽药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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