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农发〔2018〕72号
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局、财政局,贵安新区农水局、财政局,仁怀市农牧局、财政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规定,省农委和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黔农发〔2018〕72号省农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动物狂犬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