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 示范社监测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贵州省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黔农发〔202087号)精神,我厅组织对2020年评定和监测合格1222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监测。经监测对象填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核查,省级审核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程序息烽县九庄镇纸房沟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92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省级示范社标准,监测结果为合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28日—1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反映。

联系电话:085185283739

电子邮箱:gznhjzc@163.com

附件:2023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拟监测合格名单

2023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拟监测合格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