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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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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制表时间:2023年1月13日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主管部门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申报流程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补贴制度文件
1 因户施策项目补助 省乡村振兴局 到户 按照县级批复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由符合补助对象书面提出申请(含产业选择、规模及实施方式)→村级盖章上报→乡镇审核把关县级立项批复→乡镇反馈名单至村级公示公告→项目组织实施→符合补助对象填写《补助金额发放表》→组织实施主体据实验收、编制补助名单→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方式统发补贴资金 按申请发放 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兑付,年度资金在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兑付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1〕115号).docx

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黔财农〔2022〕126号).docx

省乡村振兴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2 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培训项目补助 到人 对符合补助对象每天每人40元生活补助 乡镇或县级部门申报培训项目→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立项批复→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开展培训提供符合补助名单→县级乡村振兴审核后报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方式统发补贴资金 按举办的培训班次发放 培训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doc


3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 到户 有发展意愿,有发展项目,有劳动能力,守信用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可以申请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原则上为5万元以内(最高10万元),贷款期限3年期以下,无担保抵押,并由各地乡村振兴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5万元以内贷款利息全额补助。 符合补助对象获得小额信贷后,承贷银行代符合补助对象统一向乡村振兴部门提交首次贴息申报资料→每次贴息前,乡村振兴部门审查资料并公示7天→乡村振兴部门审批《贴息资金拨付审批表》→乡村振兴部门划拨贴息资金至承贷银行→承贷银行通过“一卡通”方式统发贴息资金 按季度发放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号前

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docx


4 “雨露计划”助学补助 省乡村振兴局 到户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1900元/生·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补助标准为4500元/生·年。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提取已标注当学期学籍信息的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就读中等职业教育三年级学生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中非脱贫户家庭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名单并分发到乡镇→乡镇和村(居)委会根据提取名单组织学生填报《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申报表》→就读学校审核在校情况→村(居)委会和乡镇汇总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在学生所属村(居)委会和乡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同步公示不少于10日,确定补助名单,提供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根据补助名单通过“一卡通”方式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户。 一年两次 每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

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好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