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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持续抓好养殖化粪池 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11:30  字体: 文字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作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发展处 访问量:911次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000014349/2021-3805405
  • 信息分类: 黔农发
  • 发布机构: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10日
  • 文号: 黔农发〔2021〕68号
  • 是否有效:  是
  • 信息名称: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持续抓好养殖化粪池 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厅组织9个检查组,于1010日至18日对全省9个市(州)93个县(市、区)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交叉检查,发现各地在责任压实、工作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为持续抓好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须臾不可放松,丝毫不能懈怠。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牢底线思维,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抓好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生产管理的极端重要性, 高度关注安全事故增多的态势,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安排,将安全管理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责任压实精准化,推动工作部署到位。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以乡镇为单位、以行政村为单元,落实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强化日常检查,要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覆盖宣传、排查、监管、整改全过程的工作方案并加以落实,严格执行一台帐,双清单,双责任,双清零,双问责确保每个单位部门、每个工作单元、每个岗位环节有人抓、有人管,责任压到实处、部署落到实处。

二、宣传教育大众化,推动宣传培训到位。各地要根据广大养殖户特别是散户文化程度有高低、接受程度有差别的现状,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用大众化的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养殖场(户)安全作业的知晓率。要在所有化粪池、沼气池周边等危险区域,张贴、喷刷危险!严禁入内!等醒目标识。要组织印制并将《养殖场安全生产十严禁》及警示标牌模板,张贴到所有养殖场、养殖户生产区,驻村第一书记、村主任等一线人员要将省农业农村厅制作的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作业安全警示教育动漫宣传短视频发到所有生产管理人员及周边群众,确保人人知晓。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运用手机、短信、微信,短视频、抖音、开坝坝会、唱山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养殖场(户)的安全生产、安全作业意识。

三、应急预案规范化,推动防控措施到位。各地要将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生产纳入应急预案管理,按照科学、规范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检修、清理、救援等社会化服务机制,开展应急演练,持续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反应迅速、程序规范、损失最低。要建立健全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安全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机制,针对建、管、用等环节,落实好设施运行、维护维修、使用等全过程安全管理责任。要将输精员、防疫员等基层一线人员培育成为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安全生产指导员,在开展业务工作同时宣传有关知识,指导安全作业。

四、现场施救科学化,推动管理服务到位。县、乡两级要将化粪池、沼气池安全事故科学施救方法纳入安全应急演练内容,让干部、群众掌握科学施救方法。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一定要按照科学方法施救,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防止损失扩大。要培育建立一支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团队,对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开展下池、出料、维修等作业。严禁各类人员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进行相关作业,坚决杜绝养殖化粪池和农村沼气池发生溺水、窒息、中毒事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完善安全防范设施,配备防毒面具、检测、救援等设备,并开展全员培训,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五、督导暗访常态化,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各级要将督导暗访作为推动工作落实重要措施,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原则上市(州)级每两个月要对县(区、市)进行一次工作督导,县级每个月对所有乡(镇、街道)进行一次工作督导,乡级常态化对所有涉及畜禽养殖的村(社区)、养殖场(户)全面排查,对督促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反馈到位、交办到位、问责到位的三到位原则,紧盯问题不放松,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对标对表,整改销号。要对问题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以情况通报、工作提示函、约谈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清零。

附件:养殖场安全生产十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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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