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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探索“公司+非物质文化遗产”模式助推三变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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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积极探索“公司+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模式,率先西江镇西江村进行先行先试。西江镇通过利用村组会议、村民会议、村广播等载体平台,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强农村“三变”工作的正面宣传,让“三变”相关要求、政策宣传到寨、到组、到户、到人,做到户户到位,人人知晓,促进资产市场化运作,股金社会化服务,群众组织化管理。

一是推进资源变资产,促进社会化服务。将西江村1500余户的木质吊脚楼作为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方式“入股”,每年从西江景区门票总收入中提取18%的比例进行“分红”,西江村民2016年得到的“分红”资金就达2700万元,户均分红近2万元。雷山县将西江镇西江村的成功案例在全县推广,在全县范围内将土地、房屋等资源入股旅游开发及其他产业发展,让“三变”改革能够融入雷山的旅游发展及其他产业开发中。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群众参与,企业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民族文化资源变成经济发展资产,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推进资金变股金,促进市场化运作。按照“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要求,用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将部分扶贫资金入股到镇政府指导组建的全镇21个村级专业合作社,着力解决集体经济合作社资金难题和贫困户独立发展项目资金少等问题。其中开觉、龙塘、脚尧、麻料、干荣等五个“三变”改革试点村共注入510万元作为村级合作社项目入股滚动资金,其他16个村共注入800万元作为项目入股滚动资金。鼓励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带领群众抱团闯市场。

三是推进农民变股东,促进组织化管理。按照“市场主导、平等自愿、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原则,积极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等入股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按股份获得收益,同时将财政定向投入到贫困户的帮扶资金,转变为贫困户持股,投入到村集体领办或创办的经济组织以获取收益。同时计划实施贫困人口以土地折算资金成为股民,贫困户以投入的生产要素参与分红,所有资金产生的效益和分配方式实行一年制结算,收益的20%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60%作为贫困户分红资金,20%用于改善村级环境和支付民生项目,进一步促进农村组织化管理,增强农村发展潜力。

(雷山县“三变”办供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