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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确权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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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我省承包地确权工作,历经三年全力推进,目前已基本完成,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助推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条件。

我省2015年被列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省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农委认真履行牵头单位职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省完成实测面积6436.8万亩,相当于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面积的99.7%。96个县级单位确权工作通过检查验收,程序符合规定,测绘成果符合精度要求,承包合同、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数据库信息等真实、准确、完整,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工作。我省在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主要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试点逐步推开。鉴于我省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确权工作难度大、成本高的实际,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确定了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的原则,推行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方法。2014年,贵阳市、水城县列为全国试点,先行先试,为我省探索出推进确权工作的正确路径。2015年,我省列入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后,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部署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2017年,把农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的重要准则,开展省级验收工作。目前,验收工作全面完成,合格率100%。

二是狠抓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统一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16条统一宣传标语,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杂志、人民网贵州频道、《法治生活报》等媒体上开设专栏、视窗进行宣传。利用学校、工地、集市等平台,通过传单、知识手册、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承包地确权登记领证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由被动确权变为主动确权。省确权办将培训覆盖到全省所有乡镇,三年累计培训 73.56万人次,其中省级培训10期3000多人次,市级培训4.26万人次。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化解矛盾纠纷。赤水市合理调配集中力量抓好承包地确权工作和攻坚脱贫,达到如期完成承包地确权工作,又率先脱贫摘帽的双赢效果。福泉市针对全市外出农民工较多、影响确权工作开展的问题,出台鼓励外出农民工返乡参与确权工作的政策,市政府安排250万元专款,用于返乡配合确权工作的农民工往返车费补助。习水县、仁怀市针对确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梳理出45类共性问题并做出解答,编印成册。息烽县对二轮承包存在证、账、地不符,退耕还林、土地流转、公益性占地、进城落户等20类问题,及时组织研究,摸索出不同的处理方法,并下发指导意见。盘州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确权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化解纳入社会管理网格员工作范围,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有效化解了承包地矛盾纠纷。思南县将村委、关工委、村调解委有机结合成一股力量,形成确权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省确权办对土地纠纷信访案件进行重点调查,倾听信访人的意见和呼声,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是强化督导落实,推进规范管理。省级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督导工作,市、县每月开展一次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克服困难,一步步向前推进。对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政府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进度缓慢的县(市、区)政府及作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主要负责人。出台《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办法》《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实施细则(暂行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印发了贵州省承包地确权《文件汇编》《政策汇编》《问题解答》等资料,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工作质量。

通过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颁证,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一是摸清了家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航拍实测,摸清了我省农村承包地底数,明确了农户承包地四至界限,解决了承包地块“面积不准、空间不明、四至不清、登记不全”的问题,有效减少农民因承包地引起的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促进了流转,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全省共建成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产权)交易中心44个,乡级农村土地流转(产权)交易中心551个。目前流转土地957万亩,涉及农户230万户,占比36.9%。三是增加了权能,促进农民较快增收。通过土地确权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源”,有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全省2523个村开展“三变”改革试点,2017年帮助326.69万人实现人均增收530元,其中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104元。四是保障了权益,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2015年6月至今,全省累计完成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197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从2015年的32.6%提升到37%,提高了4.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