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辅助栏目 » 政策改革

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定》关键词解读之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决定》指出:坚持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农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采取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方式,买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围绕贯彻《贵州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9号),《贵州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50号)等文件精神,在坚持走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之路中,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分享更多收益,重点围绕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和“一县一业”特色产业发展,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扶持培育引进一批有销售渠道、有加工能力、有品牌优势、能够迅速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有创业精神、会种养技术、热心帮助群众的合作社带头人。到2018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800家以上,资产总额800亿元以上,年销售收入750亿元以上;从省外引进龙头企业达800家以上;带动农户140万户。合作社在贫困村的数量比2017年增长50%,带动农户320万户。到2020年,全省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从省外引进龙头企业1000家以上,在工商注册农民合作社达到6万家以上,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

打造如湄潭茶叶、威宁马铃薯、遵义辣椒、施秉太子参、赫章核桃、罗甸火龙果、水城和修文猕猴桃、晴隆肉羊等一批专业县、主产县。支持老干妈、贵茶、兰馨、百灵等为代表的企业进行品牌培育、宣传。实现农业产业的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不断提高,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推进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农业园区+合作社+农户”、“公司+养殖家庭农场(大户)+电商”等多种机制,以合同、订单、股份合作等形式形成利益联结,有效带动农户生产经营水平,切实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产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