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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四个“主”举措盘活集体资产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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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县四个“主”举措盘活集体资产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把农村集体资产管好用活作为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方向,通过“四个‘主’”举措,走出了一条具有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特点、助推乡村振兴新篇章的贵州特色之路。

一是党委主导,把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建起来。农村集体资产从清产核资、量价确权到流通交易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为整合各部门职能职责,打通堵点、难点,2023年,松桃县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摸排、确权、审批、交易等,4大步骤15项流程,让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流程化、体系化。

二是中心主管,把农村集体资产运行体系搭起来。为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运营专业化、规范化,松桃县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设立县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服务中心,同时乡镇成立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服务站、村(社区)设立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服务专员,通过村核查、乡申请、县审批的流程,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县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服务中心资源、渠道优势,让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流程更便捷、更规范,有效盘活集体闲置资源资产,保障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是公司主办,把农村集体资产市场渠道架起来。农村集体资产及其使用权限商品化后,市场是关键因素,以村(社区)为主体单独流转风险大,安全和价值的最大化没有保障。松桃县强化风险思维,引入县乡两级强村富民公司作为中介主体,集中承接受理496个村(社区)集体资产,采取公司专业化、市场化运营手段,运用公司自营或外包联营等方式,通过市场力量,帮助农村集体资产找到一条有效盘活的道路,发挥资产最大价值。

四是集体主分,把农村集体经济效益联起来。松桃县推动构建政策分红、效益分红、集体分红“三次分红”模式,凡是财政资金投入的到户集体项目,每年必须拿出不低于投入资金的5%用于分红,县乡两级强村富民公司每年也要拿出一定利润作为效益分红,带动更多群众增收致富。同时拿出一部分作为村干部激励金、村级运转金、公益公积金,让更多人享受到集体发展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