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探索建立村干部奖励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收益挂钩机制
近年来,万山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探索村干部奖励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收益挂钩机制改革,根据村干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参与度和贡献率,树立以绩定酬、按优定奖的鲜明导向,实现村干部奖励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收益“双向捆绑”,形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
一是建立村集体经济收益奖励机制。坚持“因岗选人、按岗匹配”,明确1名懂农业、会经营、肯实干的村干部专职服务于本村的集体经济发展,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村“两委”集体研究,乡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对参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和其他村组干部,纳入奖励对象。根据各村集体经济盈利金额情况合理划档确定分配比例,不超过村集体经济年度经营性收入的10%,在次年及以后能够继续保持的增量部分,合理提取一定比例进行奖励作为保持奖,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二是严格村集体经济收益奖励兑现。采取联营合作方式,以资金、土地、林权、房产等直接入股合作社,引导村干部参与产业管护、技术指导、市场拓展等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明确持股比例不高于49%,并按照持股比例享受收益分红,并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既充分调动了村干部入股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又有效盘活了村内资源资产,更让村干部享受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红利。如,黄道乡大榜村4名村干部自筹100万元入股村集体生猪养殖场,占总投资的41.67%;黄溪村3名村干部自筹资金90万元入股村集体生猪养殖场,占总投资的43.9%。
三是树立村集体经济收益奖励导向。突出“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惩戒”的鲜明导向,采取差异化、多层次的激励分配方式,按照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专(兼)职分红获得差异性薪酬激励,带头领富、致富的村党支部在村级党组织评定考核、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中给予相应加分,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发放绩效报酬,对发展村集体经济成效显著的村党组织和村干部予以表彰或表扬,优先推荐参评“两优一先”。推荐表现突出的村干部进入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和参与评优评先,择优推选参加定向公务员和事业编招录,促进基层党员干部敢闯敢试、创新发展。今年以来,全区12个村级党组织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9名村“两委”干部被评为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