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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区“四统一”规范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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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万山区聚焦农村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通过“统一清查方式、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记账模式、统一盘活资产”等四项措施,推动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逐步发展壮大,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统一清查方式。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全区农村集体“三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统一进行摸排核算,进一步摸清“家底”,做到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债务债权清。截至目前,全区共摸排项目2973个,资产原值86.73亿元,其中闲置低效项目98个,资源原值0.46亿元。

二是统一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相关政策、资金、技术等带动作用,立足区情实际,探索建立“三项制度”。制定《铜仁市万山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指导意见》,探索推广新型发展路径、新型发展模式、配套扶持政策、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制定《铜仁市万山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意见》,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修订完善《铜仁市万山区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项目差异化分红指导意见》,解决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产业项目“一股了之、一分了之”问题,鼓励劳动致富增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

三是统一记账模式。成立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心,核定编制5人,为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支撑托底。由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联动协作,引导信誉好、业务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企业加入财务代理公司名单,各乡镇聘用代理记账公司实行“村财乡管村用”,对村(社区)开展会计核算、税务申报、财务咨询等业务工作,进一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财务事务,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四是统一盘活资产。按照区级统筹原则,对项目资产实行集中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建设和管理运营机制,深化项目可行性和市场需求分析,加强项目监管和评估,动态掌握资产运营情况。结合项目实际,积极探索“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鼓励多方合作,建立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利益分配机制,吸引更多企业和投资者参与农村资产多元化利用,激发农村各类要素潜能和主体活力。截至目前,已盘活资产项目15个,处置8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