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检查的通知(黔农发[2004]61号)
按照《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快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对200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获2003年度农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检查内容:
1、资金落实、管理情况。专项补助资金是否及时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帐上,是否实行专帐管理和专款专用。
2、资金使用情况。补助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补助资金使用效果。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局统一负责对所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检查,涉及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由农业局会同畜牧局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市(州、地)农业局,涉及畜牧业的,要抄报畜牧局。市(州、地)农业局将各县检查结果汇总形成报告,并于5月15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农经处(站)、计财处、省畜牧局。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农业厅将组织抽查。
联系电话:(0851)5280734 联系人:雷基智 文斌
通信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电子信箱:LLv1966@tom.com
附件:2003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资金补助表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