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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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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办发[2005]14号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2005年农业部第一批财政项目支出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05]11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05年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科技示范场是农技推广工作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技推广的有效形式,是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实践中的创造,各级必须高度重视,抓紧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把初审关。

二、申报条件:严格按《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要求执行。

三、申报数量:每个市、州、地1---2个。

四、申报材料: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申请报告一式陆份(格式见附件),申报材料不加封面,必须统一用A4纸。并附Word格式软盘1张。

五、申报时间:2月25日前上报省农业厅农经处、站5份、计划财务处1份。

联 系 人:石殊霞 罗 嵩

联系电话:0851—5280734 0851—5280024

邮 箱:shishuxia2@163.com

附件:《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项目》

二OO五年二月十七日

抄送:毕节地区金沙县、黔西县,遵义市湄潭县、汇川区,铜仁地区思南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安顺市紫云县,黔东南州镇远县、三穗县,贵阳市乌当区,黔西南州兴仁县,黔南州三都县、长顺县

主题词:组织 申报 科技示范场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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