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5年粮食增产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农发[2005]53号)
你们报来的2005年粮食增产工程实施方案收悉。经省农业厅研究,原则同意你们编制的方案,并就项目计划目标、项目县及任务、补助经费批复给你们(具体批复意见见附件)。请你们按批复确定的实施地点和任务及时与项目县(市、区、特区)签订合同,并督促各县(市、区、特区)与承担任务的乡镇签定任务分解合同,切实把任务落实到农户、到田块。各地要严格按方案中制定的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依据《贵州省2005年粮食增产工程技术指导意见》(另行文),抓紧组织实施。
项目实施结束后,请你们及时认真搞好总结,于2005年11月25日前报送厅种植业管理处和省农技总站各2份。
附件: 遵义市等9个市州地2005年粮食增产工程实施方案批复意见
贵州省农业厅
200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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