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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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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农业、畜牧水产局(中心):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农经发[2005]11号),为做好我省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参照附件1、附件2。

二、推荐名额分配

种植业:各市(州、地)农业局各推荐2名,其中推荐县级农技人员(含农推、植保、土肥、种子、果蔬等种植业专业站)1名、乡镇农技人员1名。

畜牧兽医:由各市(州、地)畜牧、水产(农业)局(中心),各推荐1名县级和1名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

经营管理:贵阳市、安顺市、黔东南州、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农业局推荐1名县级经营管理人员,遵义市、铜仁地区、毕节地区、黔南州农业局推荐1名乡镇经营管理人员。

水产: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地区、黔东南州畜牧水产局各推荐1名县级或乡级水产技术推广人员。

三、组织与审核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水产局(中心)按分配名额,认真搞好评选、审核和推荐工作,分别报厅种植业处、畜牧局、农经处(站)汇总审核后,上厅长办公会审定上报。

四、截止时间

2005年7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厅农经处(站) 石姝霞 0851—5280558

厅种植业管理处 何光前 0851—5285372

厅畜牧局 郑丽姣 0851—5289155

厅水产局 高 敏 0851—5287048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3、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分配表

4、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OO五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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