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农经发[2005]11号),为做好我省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参照附件1、附件2。
二、推荐名额分配
种植业:各市(州、地)农业局各推荐2名,其中推荐县级农技人员(含农推、植保、土肥、种子、果蔬等种植业专业站)1名、乡镇农技人员1名。
畜牧兽医:由各市(州、地)畜牧、水产(农业)局(中心),各推荐1名县级和1名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
经营管理:贵阳市、安顺市、黔东南州、六盘水市、黔西南州农业局推荐1名县级经营管理人员,遵义市、铜仁地区、毕节地区、黔南州农业局推荐1名乡镇经营管理人员。
水产: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地区、黔东南州畜牧水产局各推荐1名县级或乡级水产技术推广人员。
三、组织与审核
各市(州、地)农业畜牧水产局(中心)按分配名额,认真搞好评选、审核和推荐工作,分别报厅种植业处、畜牧局、农经处(站)汇总审核后,上厅长办公会审定上报。
四、截止时间
2005年7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厅农经处(站) 石姝霞 0851—5280558
厅种植业管理处 何光前 0851—5285372
厅畜牧局 郑丽姣 0851—5289155
厅水产局 高 敏 0851—5287048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3、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分配表
4、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二OO五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