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5年下半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关于下达2005年下半年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地)畜牧(农业)局(中心):
按照农业部《关于下达2005年度下半年畜禽等动物性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农医发[2005]18号)要求,现对我省下半年各地兽药残留监控计划进行适当调整,详见附表。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开展抽样工作。其他有关事项参照《关于下达2005年度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的通知》(黔牧药发[2005]28号)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兽药 残留 监控 通知
抄发:省兽药监察所、省兽防站,各市(州、地)兽药监察所
贵州省畜牧局综合处 2005年7月21日印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