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
按照《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0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的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获得2004年度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补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检查内容:
1、资金落实、管理情况。专项补助资金是否及时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帐上,是否实行专帐管理和专款专用。
2、资金使用情况。补助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贵州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补助资金使用效果。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特区)农业局统一负责对所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检查,涉及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由农业局会同畜牧局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市(州、地)农业局,涉及畜牧业的,要抄报畜牧局。市(州、地)农业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各县检查结果进行汇总,于9月10日前将本地区的检查报告和《200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检查表》上报省农业厅农经处(站)、计财处、省畜牧局。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农业厅将组织抽查。
联系电话:(0851)5280734
联系人:雷基智 杨启林
通信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62号
电子信箱:LLv1966@tom.com
查询网址:www.qagri.gov.cn
附件:200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补助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检查表
二○○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