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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种植业结构调整综合配套技术试验示范项目年度总结和验收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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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办发〔2005〕135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我厅种植业结构调整综合配套技术试验示范项目(下称试验示范项目)自2004年启动以来,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贵州省种植业结构调整综合技术试验示范项目暂行管理办法》(下称《项目管理办法》)和我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各项目总体进展顺利,部分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试验示范任务。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项目年度总结、验收和成果鉴定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总结

项目年度总结是反映项目实施过程的重要资料和报告项目阶段成果的主要载体,是我厅掌握各项目实施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的基本措施。但从近两年的实施情况看,个别单位项目年度总结报送时间不及时,内容不全面,格式不规范,严重影响我厅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对此,希望各项目单位引起高度重视,每年及时认真做好项目年度总结和材料报送。

项目年度总结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目标和主要试验示范内容;(二)项目当年度计划及实际完成情况;(三)当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四)存在问题;(五)需要补充的附件材料。

2005年度总结材料报送时间为12月底前。以夏收作物为主要试验作物的项目,次年7月底前报送年度总结。

年度总结材料应一式二份,A4纸印装,加盖实施单位公章。

二、结题验收和成果鉴定

至今年年底,第一批(2004年下达)试验示范项目合同期限陆续届满。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一)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计划任务完成后一月内向省农业厅提出验收申请,验收申请表格式见省农业厅黔农发〔2004〕10号文件附件(可从贵州农业信息网下载,下同)。合同期限届满未达到验收条件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合同期限届满一月内向省农业厅提出延期验收报告,说明延期理由及期限,经批准后项目延期验收。

(二)验收组织。项目验收申请经同意后,由省农业厅组织进行。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验收总结报告;2.项目经费决算表;3.项目下达文件及合同书; 4.项目内容调整申请报告及其批复文件; 5.项目实施各年度总结材料;6.各年度田间测产资料;7.反映项目实施过程的图片材料、记载资料等;8.论文、测试报告等技术材料;9.主管部门同意验收的书面通知。材料1、2编写内容和格式见省农业厅黔农发〔2004〕10号文件附件。文字材料均用A4纸打印,全套材料按一式3份提供,材料1另提供8份并附word文档软盘。

(三)科技成果鉴定。项目单位申请项目验收时,可按成果管理有关规定,同时向我厅申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我厅同意后可将项目验收与科技成果鉴定同步组织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材料,在验收材料的基础上增加成果鉴定申请书、成果鉴定证书(格式见附件2、3)。

(四)验收鉴定后管理。项目通过验收、鉴定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将全套验收、鉴定材料重新整理、装订成册,按一式三份报送我厅种植业管理处。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一)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中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首席专家或调整项目目标、主要实施内容、技术路线、年度计划等重大事项的,须书面报告省农业厅,经批准后予以变更或调整。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或调整的,项目验收时不予认可。

(二)及时反馈实施进度情况。各项目单位应按我厅要求及时报送年度总结材料。逾期一个月未报送年度总结材料或材料不合要求又不作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严格项目田间测产和结题验收。田间测产应由省农业厅组织或委托有关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未经同意自行组织的田间测产数据,项目验收时不能作为验收依据。项目合同期限届满应及时申请验收。逾期两个月不申请验收又不申请延期的,视为不能完成项目目标,终止该项目实施。终止实施的项目,剩余资金和形成的固定资产按《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联系人:何光前 联系电话:0851-5285372

附件:1.(略)

2.(见后)

3.(可从省科技厅网站下载)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

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农业结构调整 项目管理 通知

发:遵义市、毕节地区、黔东南州农推站,六盘水市土肥站、毕节地区植保站、遵义市果蔬站、黔西南州种子站、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贵阳市蔬菜种子管理站,贵州大学农学院、省农科院水稻所、省茶科所、省热作所、省油科所、省草科所、省农推总站、省果蔬站、省土肥总站、省植保植检站。

送:遵义市、毕节地区、黔东南州、六盘水市、黔西南州、贵阳市农业局,贵阳市蔬菜办,贵州大学,省农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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