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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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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农发[2005]125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


近年来,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得到较快发展。为进一步掌握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指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工作由农业局统一负责,具体由农经站牵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农业部门、畜牧部门分设的地方,涉及畜牧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由农业部门商畜牧部门填报。


二、调查方式及范围。以县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全面调查统计。无论是否批复、注册,在哪个部门批复、注册,均属于本次调查统计范围。


三、上报时间。各市(州、地)于2005年12月25日前,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统计表和调查登记表及其软盘(用Microsoftexcel编辑)、有关典型材料上报省厅农经处(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调查统计结果与今年农经统计年报中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情况统计表(试行)》结果应相一致。


2、在填报《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统计表》和《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登记表》时,请注意表下的注释和平衡关系,并认真阅读《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填表说明》。


3、各地上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表和典型材料,作为下一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和网上公布的重要内容,务请认真组织调查、填报。




联系人:雷基智、杨启林联系电话:0851—5280734



查询网址:www.qagri.gov.cn



附件:1、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统计表


2、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登记表


3、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调查填表说明





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