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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全省果蔬技术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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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全省果蔬技术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地、州)农业局、蔬菜办: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果蔬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推动果蔬技术推广事业发展,鼓励果蔬农技人员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做出更大贡献,我厅决定对全省果蔬技术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推荐、评选全省果蔬技术推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这次评选的范围是全省果树、蔬菜系统在果蔬技术推广和经营管理工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市(地、州)、县(区)、乡(镇)果蔬技术推广单位和国家编制内的果蔬技术推广人员及经营管理人员。

(一)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推动当地果蔬事业快速有序发展,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稳步增收等方面取得实效。

2、积极履行职责,团结一致,在科研、示范、推广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优良;精通业务,爱岗敬业;情系果蔬,勇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

  2、从事基层农技推广工作3年以上,或在乡镇站从事园艺技术推广工作1年以上的在岗农技人员,具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深受服务区农民群众欢迎。

  3、在当地园艺作物生育期内,常年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深入农户、田间,开展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指导农民科学种植。

  4、为推进当地农业科技进步做出较大贡献,引进、推广新技术或引进新品种,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5、积极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组织提供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并取得较大社会经济效益。

二、表彰规模

这次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30名。本次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重点为基层单位和在基层工作时间较长、业绩较突出的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位

名额

先进集体(个)

先进个人(名)

备注

合计

20

30

贵阳市农业局

2

3

贵阳市蔬菜办

2

3

遵义市农业局

3

3

六盘水市农业局

1

2

安顺市农业局

1

3

铜仁地区农业局

2

3

毕节地区农业局

1

3

黔南州农业局

3

4

黔东南州农业局

3

3

黔西南州农业局

2

3

三、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由贵州省农业厅组织,省果树蔬菜工作站具体承办,各市(地、州)农业局、蔬菜办负责本地区评选的组织工作。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填写《全省果蔬技术推广先进集体(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一、附件二),由推荐单位审核后,于2006年元月5日前报贵州省农业厅审批。届时不上报推荐表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评选权利。各地推荐材料直接报送到省果树蔬菜工作站。

  四、奖励办法

本次表彰以荣誉表彰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先进个人每人奖励金额为600元。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在明年元月份举办的全省种植业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

五、加强领导,保障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市(地、州)农业局、蔬菜办要加强对本次表彰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把本次表彰活动作为当前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技队伍素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工作实绩为基本依据,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切实做好这次评选表彰工作。

 推荐、表彰工作联系方式:贵州省果树蔬菜工作站 龙明树、向青云 电话0851-5282136

附件:1、全省果蔬技术推广先进集体推荐表

2、全省果蔬技术推广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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