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年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补助经费的通知(黔农发〔2006〕57号)
各市(州、地)及相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力度,做好农业适用技术推广的技术储备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优质稻、超级稻、粳稻、杂交玉米新品种比较及玉米免耕栽培、水稻生态旱育秧、宽厢宽带栽培、马铃薯免耕栽培等八项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现将试验示范项目补助经费(见附表)一次性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由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农技站直接承担和实施,各市(州、地)农技站负责对本辖区内各县(市、区、特区)农技站承担的试验示范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并将试验示范进展、结果汇总和反馈。项目实施结束后,各承担单位必须及时写出总结报送省农技总站。
二、本次下达的试验示范项目补助经费为一次性补助,由直接承担试验示范任务和项目管理的有关农技站掌握使用。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试验示范所需种子、地膜、肥料、简易仪器购置等开支的补助,进行观察记载、室内考种、资料整理、验收总结等开支的补助以及租地所需补助。各市(州、地)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试验项目顺利完成。
三、各地收到本通知后,请各市(州、地)农技站到省农技总站办理拨款手续(须带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结算收据),县(市、区、特区)农技站到各市(州、地)农技站办理拨款手续。
附件:贵州省2006年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项目补助经费安排表
2006.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