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县(市、区)畜牧(农业)局(中心):
根据黔牧发[2006]26号文件精神,省局和各地组织了生猪生产及市场调研工作,现将调研后形成的《生猪生产形势分析、趋势判断与对策》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阅读,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分析生猪生产形势,采取切实措施稳定生猪生产。 附件:生猪生产形势分析、趋势判断与对策 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