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的通知(黔农发[2006]90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试点的通知
黔农发[2006]90号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局,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畜牧局,第二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
2005年确定的第一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在规范组织运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为更好发挥试点作用,扩大试点影响,经研究决定,在各地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新增清镇市羊昌肉牛养殖协会等56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第二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现将第二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予以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1)。
第一批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继续按照《第一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方案》(黔农发[2005]80号文件附件2)要求,完善运行机制,增强为成员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示范带动作用。第二批试点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按照《第二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方案》实施。
各市(州、地)、有关县(市、区、特区)农业局、畜牧局要加强指导,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试点顺利进行。
联系人:雷基智雷睿勇
联系电话:0851-5280898、5280558
查询网址:www.qagri.gov.cn
附件:1、第二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单位名单
2、第二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工作方案
200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