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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秋粮增产和减灾防灾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办发[2006]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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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文件

黔农办发[2006]102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做好秋粮增产和减灾防灾

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地)、有关县农业、畜牧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粮增产和减灾防灾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6]34号)精神,要求各省区认真做好秋粮增产和减灾防灾科技服务工作,通过大力开展科技服务,指导好秋季粮食生产田间管理和灾区生产发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为夺取秋粮丰收,实现全年农业生产目标提供科技支撑。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 做好组织发动和方案制定工作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秋粮增产和减灾防灾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和各类农业科技项目实施,制定本地具体的减灾增收科技服务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市(州、地)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实施县、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县县工作方案于9月2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二、 围绕重点,深入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要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围绕秋季粮食生产和冬季农业开发工作,以增加农民收入,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目标,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采取现场技术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一)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实施县,要按照项目实施要求,把秋粮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增产和减灾防灾措施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和田间,开展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科技服务活动。

(二)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各市级阳光办要把受灾地区作为阳光工程实施的重点,及时调整增加受灾县培训任务,大力开展示范性培训和转移就业,提高灾区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努力增加农民务工收入。

(三)结合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做好减灾增收科技服务工作。各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县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要把秋粮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减灾增收的各项农业技术,作为当前对示范户科技服务的主要内容,技术指导员要深入各自负责的示范户和农户中,组织他们开展病虫害防治和各项减灾增收工作,特别是帮助农户做好秋冬种生产安排,力争夺取秋粮丰收和降低灾害损失。同时,在明年科技入户工作开展中,一方面要把抗灾、救灾的物资作为对示范户物化补贴的内容,给予安排。另一方面,要把病虫害防治和各项减灾增收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技术服务内容抓落实。省科技入户领导小组将把减灾增收科技服务工作,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四)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要积极参与减灾增收科技服务活动,在技术、资金、农产品收购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围绕减灾增收重点,切实帮助农民减少灾害损失增加收入。

(五)结合粮食增产工程,脱毒马铃薯良种扩繁、推广与高产示范重点农技推广和结构调整示范等各类项目的实施,在技术示范、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中,要把减灾增收的技术传播给农民。同时,结合生产季节,指导和帮助农户搞好田间防灾和秋收、秋种安排的工作。

三、 加强减灾增收的检查、督促

各市(州、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减灾增收科技服务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和解决好减灾增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市(州、地)农业局、科技入户示范县及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县,于2006年11月底以前,将减灾增收科技服务工作书面总结报厅科教处。

联系人:曾庆鸿、

联系电话及传真:5282535

电子信箱:zqh550001@163.com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秋粮增产和减灾防灾科技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6]34号)

二00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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