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治外来入侵生物福寿螺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06]103号)
贵州省农业厅办公室文件
黔农办发[2006]103号
关于开展防治外来入侵生物福寿螺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农业局、畜牧水产局(中心),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示范县: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文,要求各省区进一步,做好外来入侵生物福寿螺防治工作。为有效防控外来有害入侵生物的危害,就福寿螺防除工作作如下安排,请你们遵照执行。
一、 开展福寿螺调查和防除工作
各市(州、地)农业局组织力量,开展对福寿螺发生危害情况调查,要摸清福寿螺在本地发生、分布的区域和面积等情况。同时,制定灭除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防除工作。
二、 组织实施集中灭除工作
各地要组织力量,动员广大群众,在福寿螺发生重点区域,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措施进行防治。同时,要加强培训工作,把防治福寿螺的各项技术措施传播给广大农民,打一场灭除福寿螺的人民战争。
三、 做好防除示范推广工作
各地要开展防除福寿螺的技术示范和推广。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望谟县、册亨县、晴隆县等列入农业部“十省百县”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示范县,要把福寿螺防除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纳入外来入侵生物灭毒除害行动项目实施内容,开展重点区域的监控,建立福寿螺防除示范区,开展防除示范和宣传工作。
四、 加强对福寿螺监控和管理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协同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福寿螺生产和销售各环节监管。一是对福寿螺养殖户,要监督其采取严格防范措施,防止在养殖过程中福寿螺逃逸到野外;二是加大执法力度,防止丢弃福寿螺造成其扩散蔓延;三是对未发生福寿螺入侵的区域,要加强监测,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引入、饲养。
五、 加强对防除外来有害生物的领导
各地农业局要高度重视福寿螺等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工作,确实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并将本地福寿螺发生危害情况,制定的灭除工作计划和技术措施,以及组织开展防除工作等情况文字材料,于12月30日前,上报省农业厅。
各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示范县,于12月5日前,将防除工作总体情况和项目总结上报省农业厅科教处。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来入侵生物福寿螺防治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6]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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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六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