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第3季度兽药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
黔牧(药)发[2006]64号
关于2006年第3季度兽药质量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报
各市(州、地)畜牧(农业)局、中心:
为加大兽药打假治劣工作力度,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加强兽药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各地根据我局下发的《2006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对全省兽药产品进行了抽检。2006年第三季度共抽检各类兽药产品96批,不合格41批,合格率57.3%,现将不合格产品给予通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兽药的经营、使用环节进行认真清查,发现本通报中同批次产品一律收缴销毁。
二、对经营、使用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或个人,要严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查处。对经营兽药产品累计抽检多批次不合格的兽药经营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其兽药经营许可证。
三、请各地将清查结果于2006年11月10日前报我局兽医药政处。
联系人:蔡兴洪
电话:0851-5286424 传真 :0851-5288155
附件:贵州省2006年第三季度兽药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兽药 管理 通知
抄报:农业部兽医局
抄发:省、各市(州、地)兽药监察所
贵州省畜牧局综合处 2006年10月12日印
共印30份